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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資金匯台3千億 轉進自用房地產機率高

境外資金匯回專法,8月16日正式截止申請,隨著申請件數衝高,資金匯回金額已經衝破3,300億元。專法落日後,會計師分析,未來只能適用海外所得,扣除670萬元免稅額後,所採行20%的稅率計算。

財政部也將審慎評估「受控外國公司(CFC)」反避稅制度的施行日期。台商持有免稅天堂公司,未來在稅負上,恐怕將受衝擊。財政部在臉書上po梗圖提醒台商,用專法匯回台灣的海外資金,將享有10%的優惠稅率,最新統計至上周,申請量已達1,528件,金額更衝破新台幣3,300億元。

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:「其實個人或企業,原本這是用你賺的錢,海外賺的錢用20%,剛好現在營所稅也是20%,那個人的話就是剛剛講的,最低稅負制他的稅率就是20%,用這個方法也是不錯的,因為直接如果你不做實質投資,我也可以用10%(稅率),比剛剛20%划算一半。」

若未能趕上專法期限,日後只能適用海外所得,扣除670萬元免稅額後,所採行20%的稅率計算,因此對台商來說,透過專法匯回,具有"節稅效果"。

網路地產王表示,這些在期限之前會回台灣的資金,未來轉進房地產的機率很高,轉進之後得運用,不一定是房地產投資,可能是自用,也就是資產配置,以短期來看,總價1億以內的住宅,可能都是獵屋對象。